为做好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5〕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文件精神,根据《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特制定陆良县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方案,现将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及相关规定

  陆良县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初中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小学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须对拟确定为面试考生的个人信息进行复审。

  1、考生于5月28日前通过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及特岗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前(5月28日下午5:00前)向陆良县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陆良县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对既不按规定提交《陆良县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于5月29日上午8:30到县教育局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填写《陆良县2015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半寸白底免冠近照。

  3.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陆良县教育局人事科。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复印件各1份,同时交验原件;现实表现及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提供,往届毕业生由当地派出所提供),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夫妻双方都须提供)。未领到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受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件(附符合教师资格申报条例对应层次所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时考生本人应写出书面上交原件限期审验的保证,未按承诺时间审验者,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有关情况说明:

  ①未领到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以及还不能提取个人学籍档案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向陆良县教育局提交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和个人档案验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②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且条件符合但还未领到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凭教师资格受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件(附符合教师资格申报条例对应层次所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向陆良县教育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③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

  ④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给《陆良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通知书》,考生按规定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共分三个组,一组:小学语文;二组:小学数学;三组:初中音乐、小学音乐。

  (一)面试方式:讲课和说课。

  1、面试考生于5月31日上午7:00前自行携带指定的教材到陆良县文化小学面试候考室集中,迟到30分钟(7:30)未到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该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

  2、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抽签确定讲课和说课顺序。

  3、面试备课时间为60分钟,面试讲课和说课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内容:小学语文、数学、音乐岗位,说课内容为陆良县小学语文、数学、音乐五年级现行使用教材;初中音乐岗位,说课内容为陆良县初中音乐八年级现行使用教材。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

  六、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音像录制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6、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说课、讲课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说课(讲课)时间到,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13、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纪律及监督

  1、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4、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陆良县监察局 0874—6225561

  陆良县教育局 0874—621357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939569

  联系电话:陆良县教育局人事科 0874—6222912

  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6939531

  陆良县教育局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