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7〕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7〕70号)的要求,经2017年4月27日昌宁县教育局班子会议研究,并报经昌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昌宁县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25个)

  2017年,云南省教育厅下达我县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25人,结合实际,设学前教育岗位4个,小学岗位21个。

  (一)学前教育岗位:学前教育4个。

  (二)小学岗位(21个):语文4个,数学4个,英语5个,信息技术2个,音乐2个,体育2个,美术2个。

  二、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招聘数的30%)。

  (三)年龄在30周岁(1987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语文、数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美术学科教师的,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三)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乡村学校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四、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7日工作日8:00—18: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毕业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

  3.报岗要求:每名考生只能任选1个岗位报考。

  4.资格审查:昌宁县教育局于2017年5月23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