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要求,为做好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伟 自治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蓝 胜 自治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梁 锋 自治县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苏宏俊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 孟 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王崇岸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蓝国宁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莫小敏 自治县编办主任

  周虹岑 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古展铭 自治县卫计委主任

  韦润业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韦炳东 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唐 琎 自治县人社局副局长

  韦华理 自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王崇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炳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分别在农村初中和小学阶段学校设置,共招聘“特设岗位”教师118名,其中初中20名,小学98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4.对已取得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研究生免费资格的27名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为2016年特岗教师。

  5.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时间安排,地点及方法程序

  (一)招聘时间:2016年6月22日—7月31日。7月18、19日资格复审,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发布岗位设置情况;7月22日选岗;7月26日举行初中所有科目及小学的英语、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招聘会面试;27日举行小学语文、数学招聘会面试。7月29日体检(体检费自理)。

  (二)招聘地点:资格复审、岗位选择在都安县教育局进行,面试在都安高中进行。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县对选报都安县“特设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才有资格参加岗位选择。

  资格复审包括: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

  2.往届毕业生除查验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外,还查验具有教学实践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18、19日上午9:00——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复审合格后将发放应聘证,应聘人员凭应聘证进入招聘现场会参加应聘。

  在资格复审中,凡经查验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岗位选择。

  岗位选择即各通过复审应聘人员据报名对应以小学和初中两部分进行选岗,从公布的岗位设置中选择岗位,经确认后不能再更改。初中部分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设岗,小学部分以各乡镇中心学校下辖的学校(教学点)进行设岗。

  2016年7月18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公布设岗情况,7月22日9:00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进行选岗,当日17:00公布选岗情况。

  (五)面试。

  7月26日举行初中所有科目及小学的英语、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招聘会面试,27日举行小学语文、数学招聘会面试。原则上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招聘录用特岗教师。

  根据2016年广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根据应聘人选择意向,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小学各学科均对应都安县三年级现用教材,初中部分各学科均对应都安县初中八年级现用教材。面试以赋分办法进行评价,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每个对应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入围拟聘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不能足额招到人员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对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候补人员(特殊情况如应聘初中岗位改聘小学岗位,跨专业进行应聘均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

  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招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无异议后,8月2日前,都安县教育局以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文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七)集中培训和考试。

  集中培训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至8月27日。8月19日报到,地点:都安县民族实验初级中学。对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批准、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120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招聘办法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八)签订聘用合同上岗任教及工资待遇。

  2016年8月27日,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应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关系按国家公办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按目前国家政策现定特岗教师年工资3.1万元标准,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后,工资逐月发放,并可与当地教师同等享受连片特困地区教师补贴。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人社、编办、财政、公安,教育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之外,还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经调查属实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予以纪律处分。

  都安瑶族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