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3、考生须为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包含1986年9月1日)。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专科须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
5、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2017年朝阳县农村小学计划招聘125名教师,其中语文41名,数学41名,英语18名,音乐7名、体育9名,美术7名,蒙语文2名。
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朝阳县2017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并签订在农村工作5年的合同。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朝阳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或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网站(www.cyedu.cn)或朝阳县政府网站(www.cyx.gov.cn ),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2017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26日-9月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朝阳县教育局(地址:朝阳县新县城)。
(四)缴费标准: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两科100元。
(五)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 《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2017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点击下载)
7.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特岗计划,需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8.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在报考朝阳县“特岗计划”岗位的同时,不允许兼报朝阳市其他县(市)“特岗计划”岗位。每名考生按照招聘学科现场报名,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2、笔试报名不受岗位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省政策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4、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考生,需提交下述二种材料之一予以证明:一是考生提交“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其上印有“师范”字样;二是考生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由考生的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5、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笔试成绩公布后,县教育局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