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1067人公告》可知,2017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1067人报名分为两次进行。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9时整—2017年10月12日17时整。2.报考“普通类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整—2017年10月21日17时整。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务必于2017年11月15日9时至2017年11月17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7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聘1067人准考证打印入口-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一)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部分岗位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详见《招聘岗位表》。

  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三)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笔试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

  (五)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供考生选择。报考“普通类岗位”、“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可以用蒙古文作答,也可以用汉文作答。报考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