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慈溪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 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认定受理范围,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操作流程、函件样式另行通知)。

  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申请人由慈溪市教育局受理并认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慈溪市(包括杭州湾新区)的申请人由慈溪市教育局受理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4月11日—4月1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按网上报名要求逐步完成网报。

  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宁波市教育局);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慈溪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该页面请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地的“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慈溪市教育局)”。

  三、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8日和4月19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慈溪市教育局后勤楼二楼报告厅(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8号)

  四、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

  7. 体检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五、集中体检

  相关申请人员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具体体检的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将在受理申请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定点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报告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无需前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六、咨询电话

  宁波市教育局:87266142

  慈溪市教育局:63919195

  七、宁波、慈溪教育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宁波市教育局: http://jyj.ningbo.gov.cn

  慈溪市教育局:/col/col135361/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慈溪教育发布”

  附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2、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慈溪市教育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