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月9日-10日举行。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抚顺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1. 考前14天有北京市朝阳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辽宁省大连市、沈阳市于洪区等非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截止考试前一天,须提供14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14日内2次核算检测为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除安检、身份核验、试讲环节外,须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考场信息时,须认真阅读《辽宁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并自行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填写相关信息,待考试一并提交。

  3. 近期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需随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化。考生应防范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保证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正常。赴考时和考试过程中,应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正确佩戴口罩,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到达时间。按防疫相关要求,部分环节须在操场完成,请考生做好保暖防护,做好个人防护。

  4.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按省、市最新要求执行。

  二、 入场检查

  1.考生须按准考证入场时间,提前半小时到指定,考生进入前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

  2.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和考场,进出、考场及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生在进入、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除试讲期间外,其余时间均需佩戴口罩。

  2.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医生和防疫副主考的专业评估,考生须服从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3.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内滞留。

  4.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