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市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安排,历经六个月的时间,临邑县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教师资格证书》已打印、验印完毕。

  2016年,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经过考生网上笔试报名(1月13日至19日)、笔试考试(3月12日)、面试网上报名(4月19日至24日)、面试现场审核(4月22至25日)、面试(5月21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6月21至24日)、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6月28至6月30日)等几大流程,2016年县级教育局作为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我县本次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7人,小学教师资格人员92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33人,共计132人。

  即日起,2016年上半年参加临邑县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持代领人员身份证和认定人员身份证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