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事项
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聘用“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若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少数民族语言类)科目成绩高低确定。
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公开招聘,但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但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户籍时间认定。按我省户籍条件报名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
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其中《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
报考“藏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藏语答题,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包括双语教师岗位),笔试时统一用汉语答题。其中,对报考标注为“双语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包括“藏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时考生需用藏汉双语两种语言进行说课。
体检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