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我省2017年国家下达的“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为3800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773名、小学特岗教师3027名。特岗教师设岗实施范围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设在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宿州市埇桥区、泗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蚌埠市怀远县,阜阳市颍州区(包括阜阳市开发区)、颍泉区、临泉县、太和县、界首市、颍东区、颍上县,六安市裕安区、金安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叶集区,淮南市寿县,池州市石台县,安庆市潜山县、太湖县、岳西县、望江县,宿松县等31个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
三、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本科毕业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4. 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5.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
省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岗市、县(市、区)人社和教育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和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对象、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ahzsks.cn,下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9日8:00至6月2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名称等,简历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技能及特长、既往病史等。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6日17:30前结束。报考人员在6月26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6日17:30前改报。
2. 各设岗县(市、区)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4人及以下的,应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2: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人(含5人)的,应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3. 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岗位计划,在6月29日前在安徽教育网公告,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30日8:00-12: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30日16: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6日8:00至7月7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