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特岗教师报名条件及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
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2013年以来报考“特岗教师”且已被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⒈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⒉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⒊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⒋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