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以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证书须于7月31日前提交。

  (二)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以及取得教师资格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其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也不受专业限制;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若所学专业在小学学段没有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可报考对应或相近的初中学段学科;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本人所持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高学段任教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三)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见附表)。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

  《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

  (四)往届本科毕业生在2015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已经通过,若还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在网上填写“已通过还未发证”,但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门出具的2015年已认定通过的证明。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生特别注意:因特岗教师招聘与全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在同一天(即6月27日),已经报考了全省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能再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二者只能选其一。

  (六)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报名统计情况。6月10日24时报名结束后,网上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考生可在6月11日18时前改报其它岗位。

  二、考试前有关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如恶意填写虚假信息,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列入诚信档案,影响本人报考我省今后各类考录招聘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一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特别注意,特岗教师报名成功后,不需要缴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考试前四天内),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部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971-6166319)。

  三、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公告》中具体提出的专业、资格、年龄、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的认定

  (一)《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的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二)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

  (三)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资格现场审查和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证件材料: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但其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必须提供毕业证的复印件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送审核单位进行确认,逾期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

  公开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享受加分政策人员须知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网上报名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件于6月18日至19日到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山一巷5号)6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否则,按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