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约7万名。新招聘的特岗教师,将优先满足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
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5年相同,具体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
201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约7万名,各省(区、市)招聘名额见《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
2.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
3.年龄不超过30岁。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1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1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7年根据2016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2006年5月15日,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1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2.6亿元,招聘农村特岗教师30.67万名,覆盖中西部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0多个县30000多所农村学校(村小、教学点)。
实施特岗教师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政策,2011年至今,专门面向服务期满并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在43所高校累计投放8500个招生计划。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标准。特岗教师留任比例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