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定发〔2016〕18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⒉坚持学科需要、专业相符、注重综合素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教师总数244名,其中2017年入编教师103名,特岗计划教师30名,待编教学人员111名。

  ⒈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24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招聘高中教师计划数

4

4

4

2

2

2

2

2

2

  高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名额不足24名时,则空余名额转入初中入编教师岗位招聘。

  ⒉初中、小学教师(入编教师79名、待编教学人员111名),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

学段类

学科

入编教师岗位数

待编教学人员岗位数

合计

备注

语文

2

 

18

 最终招聘名额根据高校现场招聘教师签约情况相应调整

数学

2

英语

2

物理

2

化学

2

历史

2

地理

2

生物

2

信息技术

2

语文

19

42

17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入编教师、待编教学人员

数学

19

42

英语

6

5

音乐

3

2

体育(男)

3

4

体育(女)

3

4

美术(男)

3

4

美术(女)

3

4

信息技术

2

4

  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岗位计划教师30名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地理

生物

科学

初中

2

3

3

2

2

3

3

 

小学

5

5

 

 

 

 

 

2

小计

7

8

3

2

2

3

3

2

  二、招聘程序

  (一)高校现场招聘中学教师(2017年4月)

  根据学校需要、选拔优秀、专业相符、完善结构等要求,招聘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详情见《定南县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方案》)。

  (二)自主招聘中小学入编教师、待编教学人员

  ⒈报名

  ⑴报考条件

  ①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②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纪录。

  ③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一是曾受刑事处罚;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曾违法生育;四是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五是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六是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七是试用期内的人员;八是现役军人;九是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⑵考生本人现场进行报名。

  ⑶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8日。(暂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先电话预报名,并于5月5日领准考证前带材料到定南县教育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未按期接受资格审查,则取消考试资格)

  ⑷报名地点:定南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定南县历市镇胜利北路30号),电话0797-4289628。

  ⑸报名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①填写好的《定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③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在办证明。被录取考生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④二寸彩照4张;

  ⑤在定南县中小学校见习岗位的教师或担任临时教学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学证明。

  ⑥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⒉资格审查。2017年4月28日,县人社局与县教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2017年5月5日,考生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⒊笔试

  ⑴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定南县第二中学。

  ⑵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

  ⑶试题类型和分值。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

  ⒋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5月12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县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⒌面试

  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含待编教学人员)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则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5月20日、21日(以准考证为准)。

  ⑶面试地点:定南县第二中学。

  ⑷面试内容:测评面试考生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⑸面试形式: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前写说课稿时间50分钟)。

  ⑹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⒍成绩公布

  总分加分项目:(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5分,全日制一本师范生加3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2)近2年在定南县中小学校担任见习岗位或临时教学的人员,每满1学年加0.5分,加满1分为止。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县教育信息网和县教体局信息公开栏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加分)。

  ⒎体检

  考生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60分(不含加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加分)的考生,不具备入闱体检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含加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⑴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一次。

  ⑵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当日上午7:00到县教体局机关院内集中,组织统一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⒏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有无违法乱纪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

  ⒐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⒑录用。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入编岗位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教体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分配岗位(另行通知)。

  (三)特岗计划教师面试(2017年7月上旬)

  笔试参加省统一招聘考试,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第二批待编人员招聘(视自主招聘情况另定)

  方案另行制定。

  三、待遇与管理

  (一)中小学入编教师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聘期内,被聘用人员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对签订聘用合同的一本院校一本师范类本科生、研究生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的安家费,其中第一年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若服务时间不满5年调离我县的需一次性退还),服务满5年后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

  (二)特岗计划教师

  特岗计划教师的管理、待遇等,按《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待编教学人员

  1. 待编教学人员录用后,与县教体局签订服务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学校统一管理,如待编教学人员违反劳动合同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则按合同约定予以辞退。

  ⒉待编教学人员享受与新入编正式教师同等工资待遇(不包括边远山区津贴、乡镇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

  ⒊根据中小学教师空编情况,从当年待编教学人员选招不少于20%的比例的人员纳入正式编制。选招采用业务知识笔试和平时工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合同期满未考入正式编制的人员不再续签合同。

  四、其他

  ⒈咨询电话:

  0797—428970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⒉网址查询:定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nan.gov.cn/)。

  ⒊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⒋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定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