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因工作需要,除省里统一补充47名新机制教师外,我县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我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镇直学校的,须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村级小学的,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随县一中、二中2013年6月前聘用且现仍在岗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8、本县域内现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受理的人员。

  二、说明

  1、公开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与当地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被聘用人员选定岗位后,三年内不得离开所选学校,五年内不得离开所在乡镇。

  3、公开招聘程序和省新机制招聘程序一致,以省统一公告为准。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