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面积为5.67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辖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市、伊宁县、霍城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等11个县市。气候温和湿润,土地肥沃,水源充沛,资源十分丰富,素有“塞外江南”、“西陲宝地”之美称,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之一。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631所,在校生55.76万人,专任教师3.95万人。在当前推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伊犁州直急需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来,共创伊犁州直教育事业美好未来。现将伊犁州特岗教师专场招聘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及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0 日(周三 )下午2:00至4:30;2017年5月11 日全天。
地点: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行政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要求及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并确保8月份经培训后上岗。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反分裂、反极端、反暴力;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三)招聘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凡是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应聘人员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的,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通过面试,并在2017年8月经培训正式上岗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教师资格证条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对应学科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高年级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年级相应专业岗位,学前教育除外。
5.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应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成绩单、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及普通话证书(MHK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等原件。往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普通话证书(MHK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等原件。
五、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分值100分,由仪容仪表、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和专业水平测试三部分构成,面试分值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候选名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录用到县市直属、乡镇和村队学校。考生报考县市名额录满后,经本人同意可以调剂到其他县市。
六、体检。由各县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审。由各县市严格进行政治审查。
八、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九、待遇。
1. 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工资每月不低于4200元(含五金,地区类别不同工资不同),每月维稳津贴1000元,每年绩效考核奖金8000-10000元,并在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与本县域内在岗教师同等待遇。
2.有教师周转房的由学校提供临时住房;无周转房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