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教育局文件

遵教人〔2017〕4号

关于印发遵义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

汇川区、播州区、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凤冈县、道真县、湄潭县、务川县、习水县、赤水市、余庆县、新蒲新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局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遵义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特岗计划”县(区、市)教育局要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5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

2017年5月10日

联 系 人: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杨苑 钟以军

联系电话:0851-28222836、28252110,

邮箱:443808020@qq.com

遵义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 9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3.对已取得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8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实施县(见附表1),“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 初中和小学: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县(区、市)特岗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