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 2017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 91 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17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 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 2017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遵教人[2017]4 号) 精神,为做好我县 2017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

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 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 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 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 科毕业生。

以上第 1、2 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 30

岁以下(1987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

3.对已取得 2017 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 3 名(贵 州大学 1 名、贵州师范大学 2 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 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 因素,推荐到我县(见附表 1),“硕师计划”指标含在我县的国 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 30 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幼儿园: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全日 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 业生(含省教育厅黔教职成发[2011]267 号、黔教职成发[2013] 370 号、黔教职成发[2014]157 号、黔教职成发[2015]79 号 批准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 46 所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所 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 的专业目录)。

(2)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

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含初中、小学、幼儿园)年龄均要求在 30

岁以下(1987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

(三)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 招聘生源地必须是贵州省所辖地(州)、市和县(区)、市范围 的户籍。

(四)在编教师(含 2014、2015、2016 年的特岗教师)不 能报考。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 招聘。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指标 80 名(初中 30 名、小学 50名),县级“特岗计划”指标 20 名(幼儿园),具体指标分配详 见附表 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 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科毕业生。

(三)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 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 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硕师 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 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

“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 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 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 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 遵义市教育局和我县特岗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 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必须 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 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 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 2017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 6)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