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要求,经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我市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计划数

  (一)职位:详见《渭南市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附件1)。

  (二)计划数:585名(目前,全市已经签约23名延安大学定向培养的“硕师计划”毕业生,并聘为2017年特岗教师,其他562名特岗教师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自愿报名。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且应对自己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络资格审查。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各县市区特岗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相符。网络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所填信息和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注: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务必于5月24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并在现场确认审核时提交。

  (三)现场确认审核

  1.时间和地点。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网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必须到所报考县市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审核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

  2.需提交的证件材料及要求: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未就业的应作出承诺,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6)《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学生证、学生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校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资格审查环节报考者签订承诺书,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3.岗位开考比例。现场确认审核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削减、取消或者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完成后,由市特岗办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wnedu.gov.cn)公布计划调整最终情况。

  4.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确认审核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拟定为6月14日至17日24:00)。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科目分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的了解与运用情况。其中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考查内容占60%左右。

  (2)学科综合知识。分为文科综合1类、文科综合2类、理科综合1类、理科综合2类、技能综合1类、技能综合2类、外语综合类等7种。

  ①文科综合1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和中小学语文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知识的比例不少于60%。

  ②文科综合2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政治(含思品)、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和各学科专业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知识40分,各学科专业知识60分。

  ③理科综合1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数学和中小学数学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数学知识的比例不少于60%。

  ④理科综合2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数学和各学科专业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数学知识40分,各学科专业知识60分。

  ⑤技能综合1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以及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大学数学和各学科专业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大学数学合计占50%,学科专业知识占50%(其中10分考察本学科英语知识)。

  ⑥技能综合2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科学、综合、信息、劳技及其他小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语文、大学数学、普通生活知识组成(包括生存技能、基本劳作技能、基础的自然科学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语文和大学数学合计不超过50分;生活知识中有10分考察英语知识。

  ⑦外语综合类。笔试对象为报考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由大学英语和中小学英语知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大学英语比例不少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