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宝鸡市陇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精神,现将陇县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科必须为师范教育类)。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和成人学历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4.户籍条件。专科为宝鸡地区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陕西省户籍。

  5.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6.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拟招聘特岗教师64名,其中小学英语教师14名,小学体育教师10名,小学音乐教师10名,小学美术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