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西安市特岗教师考试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西安市实施特岗计划70名,其中蓝田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5名,周至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35名。(详见《陕西省西安市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交流。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2017年全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具体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三)资格初审。5月18日14:00-5月24日18:00,各县特岗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相符。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

  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5月24日20: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