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桓仁户籍或桓仁生源地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7日(含)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可报考;
8.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招聘步骤【岗位表|职位表】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
1.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4日。
招聘计划在本溪教育网(www.bxjyw.com)、桓仁县政府信息网(www.hr.gov.cn)和桓仁县教师进修学校网(www.hrsxw.cn)上同步发布,并在桓仁电视台广泛宣传。
2.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桓仁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地址:桓仁镇黄河大街1号。
咨询电话:024-48825966 15174044577[page]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但必须为本人签字。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提前填好相关内容。考生报考岗位时,只报招聘岗位,不报具体招聘学校,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实行诚信制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按分选岗岗位需要调整或取消时,按照招聘计划表中学校顺序由前向后依次调整或取消。报考岗位调整,由县教育局发布公告;岗位全部取消,由县教育局通知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现场改报。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县教育局联系。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打印):
(1)报名表(附件2)两份并粘贴好照片,另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二)领取准考证
2017年8月24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4:30)到桓仁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
下午1:30-15:30 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各科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5.笔试计分办法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分析,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page]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教育网、桓仁县政府信息网、桓仁教师进修学校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将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桓仁教师进修学校网站上公布。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桓仁教师进修学校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要求。
4.面试规则:面试时间为2017年9月2日,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及职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桓仁教师进修学校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考核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桓仁教师进修学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page]
三、政策待遇
(一)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二)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三)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四、有关要求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笔试考试收费100元,报名时同时缴费。
3.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4.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无关。
四、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2.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
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纪委监督电话:024-48838516,13842456000
7.业务咨询电话:024-48825966,15174044577
五、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17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