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和《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师发〔2015〕69号)规定,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往届生必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的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可报考相应岗位。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范围
“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户籍生源招聘。
(四)以下人员不属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含未婚生育人员,原符合农村政策的,报名资格审查一律以国家正式职工计生政策对待);
3、在编教师(含2012、2013和2014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设置
国家“特岗计划”名额360名,县级“特岗计划”名额40名,合计400名(具体学科设置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县双语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备民族语言特长的考生到相应学校任教。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六)“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省、市规定执行,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下载、打印《贵州省赫章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一)第一阶段招聘办法(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由本人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七星关区郭家湾拥军路74号)审核确认(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代报不予受理)。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填写好的《贵州省赫章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5)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证明(证明模式见附件3)。
(6)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6-17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实施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情况将于5月13日后发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8-19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事宜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须在5月20日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的签约点预签约(具体事宜见5月18日毕节市教育局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录取签订聘任合同的考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必须向赫章县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备案和办理工资手续,不能提供的,其预签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第一阶段的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将于5月26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公布。并由赫章县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从网上下载张榜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必须由本人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内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审核(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代报不予受理)。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毕业生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赫章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2.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师资科。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执行。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毕节教育网及毕节市教育局公示栏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递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事项按6月23日后毕节市教育局网站的面试方案执行。
5、体检
体检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学段、学科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5日前完成,具体事宜见届时公布的签约方案。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毕节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必须持《2015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于8月28日前到赫章县教育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我县将依据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保障措施及有关纪律要求
(一)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中央财政承担,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县财政承担。 (二)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津贴、补贴、保险等按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
(三)有特岗计划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特岗教师工作,让他们到岗后有房居住。
(四)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按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的时间起计算。
(五)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负责考核和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户口必须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派出所,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在2016年2月28日以前转交我县教育局管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县将单方面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1、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县报考,重复报名或在不同县报名的。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如因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计生政策而隐瞒已婚事实)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七)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现象,可向省、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8248955
中共赫章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3137828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赫章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本实施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安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