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 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 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录取依据。
7月26日,市(州)向省提交面试工作安排,面试 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汇总后在网上统一公布。
【体检】
体检结束后,市(州)特岗办填写《报名表》中 体检结果项目,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各设岗县(市、区),设岗县(市、区)提出录取意见,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