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县“特岗计划”为幼儿园教师,报考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报考人员(含初中、小学、幼儿园)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限桐梓县户籍或桐梓县生源地考生。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指标96名、县“特岗计划”指标24名,共计120名。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2。
(二) 根据《中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遵市人社党发〔2015〕11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及招聘农村特岗教师时,按一定比例单列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人员”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在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夜郎镇黄山民族小学其中2名小学指标用于精准扶贫指标,不限定具体学科。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一阶段招聘后有空岗的进行第二阶段招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1)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