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概述
(一)教育的概念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劳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培养人的活动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性。
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与体力、影响人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可以称作教育。它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狭义的教育则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学校教育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教育机构承担。
(二)教育的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
1.教育者
教育者是指对受教育者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作用的人,包括学校教师。教育计划、教科书的设计者和编写者,教育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教育活动的其他人员。其中,学校教师是教育者的主体.是最直接的教育者。
2.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是指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从事学习的人,既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学习的儿童、少年和青年,也包括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中的学生。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对象,是学习的主体。
3.教育影响
教育影响是教育实践活动的手段,是置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并把他们联系起来的纽带.主要包括教育内容、教育措施等。教育影响是教育活动的中介。
4.三要素的关系
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这三个基本要素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教育者是教育影响和受教育者之间的纽带.受教育者是教育者选择和施加教育影响的对象,教育影响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作用的桥梁.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工具,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中介。
(三)教育的本质及功能
1.教育的本质
教育的本质属性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第一,教育是人类所独有的社会现象。
第二,教育是有意识、有目的、自觉地对受教育者进行培养的过程。
第三,在教育这种活动中,存在着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教育影响三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2.教育的功能
(1)按教育功能作用的对象划分——个体发展功能(本体功能)和社会发展功能(派生功能)
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指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它由教育活动的内部结构特征所决定,发生于教育活动内部.也称为教育的本体功能。
教育的社会功能指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教育的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教育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巩固经济基础:可以成为社会政治斗争的手段,影响民主法制建设;能够保存、传递以至创造人类文化:可以起到保护环境、控制人口的作用等等。
(2)按教育功能作用的性质划分——正向功fi11(积极功能)与负向功能(消极功能)
教育的正向功能指教育有助于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负向功能指阻碍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消极影响和作用。
(3)按教育功能呈现的形式划分——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显性功能指教育活动依照教育目的,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与之相吻合的结果。如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等,就是显性教育功能的表现。隐性功fi11指伴随显性教育功能所出现的非预期性的功能。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区分是相对的,一旦隐性的潜在功能被有意识地开发、利用,就可以转变成显性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