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小学教育
一、小学教育的地位
小学教育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第一阶段的教育,也称初等教育,教育对象一般为6—12岁的儿童。
(一)小学教育的基础地位
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要提高整个教育事业的质量,必须从小学教育做起。小学教育的基础地位具体表现为:
1.小学教育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基础地位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公民的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亿万劳动者的素质和各级各类人才的质量,关系到社会全面进步的程度和我国的国际声誉及形象。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直至最终消灭文盲,从而保证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目标的实现。
2小学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我国的学校教育体系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小学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从个人来讲,完好的小学教育为其身心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为其接受中等教育提供了条件。从一个国家来看,只有小学教育普及和提高了,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才能逐级普及和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小学教育具有为高一级学校打基础、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打基础的性质。总之,小学教育为提高国民素质奠定基础,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小学教育的启蒙作用
从人生发展历程来看.小学教育具有启蒙作用。小学教育是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的开端。在这个阶段.儿童将发生三个方面的具有人生启蒙意义的转化:一是由随意游戏活动向有目的、有计划的学习活动转化:二是由个体和松散的群体活动向有组织、有规律的集体活动转化;三是由口头言语向书面言语转化。这些转化可以使儿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展认识范围,从而对于促进全面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由此可见,儿童思想品德的形成、知识能力的发展和身体素质的增强,都将在小学教育阶段正式起步。小学教育在学生的身体素质、学习知识和思想品德方面都具有启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