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须知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由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三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普兰店区第三十七中学、第十一中学(备用考点)。
3.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名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与考试所使用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区人社局、教育文化体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6日登陆普兰店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5.加分条件:依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大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但报名时需填写《大连市退役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