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46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教龄在2年及以上(2015年12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三)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汇川区内政府办学校在编教师;
2.党纪、政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4.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