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面试形式
1、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于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笔试准考证;
(5)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5、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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