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相貌端正,身心健康;
4.报考人员须为198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须具有莱西市常住户口,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莱西市常住户口,莱西市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莱西市常住户口,2017年莱西市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年满18周岁的应届毕业生或2017年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莱西市常住户口,在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在岗编外用工优先录用。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