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迁安市户籍(户籍以2017年10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2、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小学教师、农村幼儿教师放宽至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3日至1999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生。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