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面试方式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及时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并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综合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试题将委托权威机构命制,并从异地选派评委,面试的考务安排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