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 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
3. 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计划中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定;
4、 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7、2018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7、2018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11月份公开招聘教职工计划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