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教资网根据《2018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招聘教师742人公告》获悉,2018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招聘教师742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31日,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报名人员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承诺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教类专业教师第13、14、15岗位除外)。

  (二)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生源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叶圣陶奖学金,或在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在高校学习期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是中共党员,不受生源地限制。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吴中区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吴中区户籍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本科学历、具备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不限户籍。具有大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即2017年12月13日),在吴中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中区户籍。

  (四)2017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五)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

  2.网上报名时,招聘岗位代码一旦选定后,其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均在该岗位代码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代码内有效,与其他岗位代码无关联。

  3.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4.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市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5.本次招聘笔试各科开考比例详见附件“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7.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