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五大模块的内容。纵览各地考题,基本上是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有些地区教育学分值略高,有些地区教育学、心理学评分秋色。不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当代社会对教师所提出的新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这两大模块的内容也逐渐受重视,在试题中出现的频率逐步提高。下面将逐一分析各模块的内容,为考生提供合理的备考建议。

  第一模块:教育学

  教育学作为教育综合知识的主力部分,无论题型还是考察方式都非常多样化,并且备受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大题的青睐。其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有教学、德育、教育与人的发展、新课程理念等,这几部分知识在各地的教育教学理论试题中一直担任着“主角”,且分值较多。对于此类内容,考生不仅要能够对相关知识点倒背如流,还要学会活学活用。总的来讲,教育学作为“三足鼎立”中的“头号人物”,复习时要做到面面俱到。

  第二模块:心理学

  心理学这门学科需要特别关注的章节有注意、思维、情绪、气质、品德心理、社会心理、心理健康教育等部分的内容。浏览近几年试题发现,心理学知识在考卷中有“扎堆”的倾向,并且考察的知识点比较“善变”。例如2010年某区试卷中出现了较多社会心理、品行问题等相关试题,而2012年某区的试卷中又出现了大量情绪、心理健康等相关试题。因此对于心理学各章的内容要全面复习。至于试题难度,这部分内容出题较为灵活,属于试题中的“难点”部分,对考生的要求是理解、应用。

  第三模块: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需要重点关注学生认知发展、人格发展、动机理论、学习理论等。纵览历年试题,这部分的考题以小题居多,如选择、判断。虽然是小题,但一般题目会比较灵活,需要考生加以理解,且有时会与教育学知识结合起来出案例分析题。因此,考生对相关知识点要能够理解,并学会应用。

  第四模块: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其中与学生教育教学相关的规定需要特别关注。另外关于学生的权利、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规定也需要重点关注。《纲要》作为当前教育的指导思想规定着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需要重点关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定部分。

  第五模块:教师职业道德

  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的核心内容如下: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