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申报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申报条件、在2016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同一学科高层次可以报考低层次)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年龄不超过30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6.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不含试用期)教师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1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2016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