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经正安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3.对已取得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8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的正安县2名“硕师计划”指标含在正安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4.精准扶贫考生必须是正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满足招考条件的前提下,不限定具体学科,但必须是初中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具体招聘范围:省教育厅黔教职成发〔2011〕267号、黔教职成发〔2013〕370号、黔教职成发〔2014〕157号、黔教职成发〔2015〕79号批准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46所中职学校毕业生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精准扶贫指标9名(其中:国家特岗1名含在正安县的国家“特岗计划”指标中,县特岗8名含在正安县的县“特岗计划”幼儿教师岗位指标中)。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聘,大学专科以下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招聘范围为正安县户籍或生源地;精准扶贫考生必须是正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附表1:正安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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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区、 特区) |
特岗 计划 类别 |
指标数 |
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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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体育 |
硕师计划 |
精准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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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160名) |
40 |
初中 |
6 |
5 |
7 |
3 |
6 |
1 |
1 |
2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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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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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小学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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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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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 |
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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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80 |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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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