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7〕9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遵教人〔2017〕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初中和小学: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

2.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范围为赤水市生源地。

在编教师(含2014、2015、2016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省下达我市2017年招聘 “特岗计划”共4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32名(初中5名,小学27名),县“特岗计划”8名(小学4、幼儿园4名),具体指标分配和岗位设置详见附表1、4。

(二)根据《中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遵市人社党发〔2015〕11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及招聘农村特岗教师时,按一定比例单列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人员”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单列1名计划用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具体指标分配和岗位设置见附表1、4),精准扶贫计划招聘范围为赤水市生源地,设置为赤水市复兴小学教师岗位,不受学科限制,但必须是小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及岗位设置详见附表4。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三办以下(即不含市中、文华、金华三办所在地学校)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