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 10月12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下载《雷山县中小学及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到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本次招考只设置类别岗位,以乡镇为单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岗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雷山县中小学及学前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职称资格证等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雷山县中小学及学前阶段学校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经审核认证有效的通知文件复印件)。
(5)县外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