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8日—20日,上午8:45时—11:30时,下午2:45时—5:10时。
2.报名地点:连州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连州市湟川中路45号)。
3.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2017年连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好表格内容,贴好相片,并多备1张同版的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②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经复核后即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一经发出,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7年连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4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可加10分。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