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工作接受县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和县纪委监督,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出卷、制卷、评卷和面试评委统一外聘。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县教育局申请,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教育局申请,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为统一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其中《专业知识》成绩占60%,《综合知识》成绩占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增加5分。 “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5)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